個人債務糾紛是指個人之間因債權債務關系而產生的爭議,常見類型如下:
借貸類糾紛
口頭借款無憑證:當事人僅以口頭承諾方式約定借款事實,沒有借條、借據等書面借款協議,借款人到期不還錢時,出借人難以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借款及利息事實,訴訟時難以得到法院支持。
利息約定不明:借條中沒有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確,法官一般會認定為無利息約定,出借人很難證明利息的存在及高低。
利息超出法定范圍:雙方約定的利息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4倍,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。
逾期還款:債務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還款,構成債務違約,債權人可按約定主張債權和違約責任。
消費類糾紛:在購買大額商品或接受服務后,消費者未按約定支付款項,而商家采取不恰當的催收手段,從而引發糾紛。比如購買汽車、房產等商品或接受裝修、教育培訓等服務后,消費者因各種原因未按時付款,商家進行頻繁、不當催收,導致雙方產生矛盾。
合同類糾紛:簽訂各類經濟合同后,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。如在買賣合同中,賣方未按時交付貨物,或買方未支付貨款;在租賃合同中,承租人未按時支付租金,或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租賃物等,另一方為維護自身權益而引發債務糾紛。
侵權類糾紛:因一方的侵權行為給另一方造成了經濟損失,侵權方應承擔賠償責任,但雙方在賠償金額等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,進而引發糾紛。例如交通事故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產損失,侵權方與受害方在賠償數額、責任劃分等方面存在分歧;或者在知識產權領域,一方侵犯另一方的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等,在賠償問題上產生爭議。
婚姻家庭中的債務糾紛: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,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支出或擅自對外借款而導致的債務糾紛。比如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,私自舉債用于賭博、吸毒等非法活動,這種債務通常被認定為個人債務,另一方無需承擔還款責任,由此容易引發夫妻之間的債務糾紛。還有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,對債務的分擔問題也可能產生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