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4-08-02 19:01:36 瀏覽:636次
1. 債務轉移的法律定義是什么?
1、債權轉讓的法律認定是,債務人轉讓債務必須經債權人同意,債權人不同意的,轉讓無效。債務轉讓的,附屬債務也一并轉讓,新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原債務人的抗辯。
2. 法律依據: 《民法典》
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,必須經債權人同意。
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間內表示同意;債權人不表示同意的,視為不同意。
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,新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原債務人的抗辯;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有債權的,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。
債務轉移的法律認定是哪些
2、合同法規定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是什么?
債權轉讓又稱債務承擔,是指債權人、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,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。債權轉讓需要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一致意見。
債務承擔必須通過合同的形式進行,簽訂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幾種:
1.債務人與第三人(債權人)達成債權轉讓協議,并經債權人同意;
2.債權人與債權人達成債權轉讓協議,并獲得債務人同意;
3.債務人、第三人和債務人應當共同或者分別達成債務轉讓協議。
可見,關于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具體體現在《民法典》第551條中,從定義、轉讓形式到生效條件,對債權轉讓做出了具體的規定,也對雙方的義務做出了具體的說明。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大家有所幫助,如有其他疑問,可以點擊下方按鈕進行咨詢,也可以前往華錄網咨詢專業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