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4-08-28 17:51:53 瀏覽:280次
1. 借款借條的有效期是多少年
1.當事人之間的借據時效期間一般為永久性,但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,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、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;但第三人對同一債務約定分期履行的,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。
2.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188條規定,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。法律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訴訟時效期間,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,自義務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。法律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但是,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護。特殊情況下,經權利人申請,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。
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對同一債務約定分期履行的,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。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時生效,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2. 如果貸款單上沒有注明還款日期,貸款是否有效?
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的,借條有效。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享有依法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,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,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,該合同合法有效。